近日,我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殷超收到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称赞法官助理殷超“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本案系毕某某申请执行董某某、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董某某、张某某向毕某某借款100万元,并以自己名下的房屋进行担保,但在还款期限届满后,由于企业经营不当,没有现金偿还能力,未按照公证债权文书公证的债务履行时间履行义务,毕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执行人员在给予被执行人董某某、张某某一定宽限期后,其仍未履行义务;后经过执行人员释明,双方当事人对抵押房屋进行议价,执行法院依法将议价房屋在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在房屋预展期间,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做通预展、腾退等相关工作。最终,房屋以趋近于市场价值得以成交。执行人员在春节前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房贷银行,并将剩余案款第一时间返还于被执行人。
法官助理殷超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当事人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