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中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非法集资案件,对涉案被告人判处刑罚,并责令退赔经济损失,以强有力的态势守护住养老“钱袋子”。
案例故事
2016年以来,钱某、财某与他人未经批准,通过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在拆迁安置小区以及年龄较大的人群进行公开宣传,先以签合同赠送礼品为噱头,吸引了部分中老年投资人,以投资公司项目、有担保、年投资回报率10%-16%为内容,与不特定社会公众签订借款合同。
为吸引更多投资人,更是放出只要签订合同就可免费包车前往天津等海滨城市旅游的大招,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扩大吸收资金业务规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在出现兑付问题后,钱某、财某等人与投资人协商确定新的兑付方案,并取得部分投资人谅解。
本案具有以下特点:
1.中老年人受害人居多。
案发后,据统计,本案70名被害人中, 50岁以上被害人50余人,占比高达80%, 60岁以上的中老年投资人30余人,约占被害人总数的40%。
2.投资金额较多。
据统计,有50%的受害人损失金额超过10万元,其中损失最多的超过300万元 。
3.利用人们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很多中老年人在自己投资后,为了赢得被告人口中的免费旅游等项目,自愿充当“业务员”,向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推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钱某、财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伙同他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了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五年,并处罚金。
非法集资常用的“揽客”套路
步骤一
选择活动区域
犯罪分子线下实施犯罪一般会选择城镇拆迁安置小区、人口较多的老旧小区,这些小区中老年人居多,有闲置资金,养老理财需求大,犯罪难度指数低。
步骤二
送“鸡蛋”套近乎
为快速吸引目标群体的关注,通过赠送鸡蛋、礼品袋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围观,并通过“拉家常”等方式进行渗透,为投资理财做铺垫。
步骤三
画“大饼”下套
在与目标群体建立一定的信任感后,通过“投资项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高收益”“有担保”“免费旅游”等话术策略,诱骗中老年人签订投资合同,并吸纳身边亲朋好友一起投资。
法官提示:
目前投资理财市场提供的金融服务丰富多样,金融产品“鱼龙混杂”,投资的风险等级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投资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投资理财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更要擦亮眼睛,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风险意识:
摒弃“小便宜”心理。通过一斤鸡蛋、一个购物袋,可以初步筛选目标人群,一旦进入犯罪分子的视线,被骗的概率陡增。
谨慎对待“高收益”投资。天上不会掉馅饼,个人投资者应远离各种美化的高大上投资,牢记所谓的“保本高收益”就是诈骗。
分散投资降风险。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分散放在不同种的篮子,少了一份风险,多了一分安心。
家庭协商再出手。家庭成员尤其是年轻人接受新生事物较多,对新类型的非法集资套路识别较为敏感,中老年人在投资前可与子女等年轻人共同协商确定投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