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剧:看《庭外》双剧交叉所蕴含的法律知识点-亚博vip88

法眼观剧:看《庭外》双剧交叉所蕴含的法律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2-09-27 10:31:26 字号: | |

《庭外》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点

近期,热播的律政悬疑剧《庭外》,以双剧时空交叉模式展开烧脑剧情演绎,讲述了最高法法官鲁南(夏雨饰)、金牌律师乔绍廷(罗晋饰)、新人律师萧臻(焦俊艳饰)等为代表的司法工作者深入案件调查一线、冲破层层压力阻碍,甚至不惜孤身犯险探寻案件真相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扣人心弦。

让我们结合《庭外》剧情,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识点。

01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需要审查哪些内容?

剧中,最高法法官鲁南出差南津向庭长汇报工作时,被要求参详一桩九年前发生的“杀人碎尸惨案”的死刑复核工作。九年前刘凤君在江州被残忍杀害并分尸,田洋作为凶手之一日前在南津被捕,被判处死刑。尽管田洋本人对该案供认不讳,但其坚称该案是由同伙李梦琪持刀杀人,他负责协助分尸、抛尸。李梦琪八年前就不知所踪,她的去向也成为该案死刑复核阶段重要审查事项。

法官 · 解读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只适用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其中,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死刑复核程序通过对死刑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严格审查,从程序上有效地保证了死刑适用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7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重视审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

02 “丧偶式婚姻”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吗?

剧中,作为津港十佳律师的乔邵廷,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很少参与家庭管理和孩子教育。这天,因为工作原因姗姗来迟的乔邵廷再次缺席了儿子阿祖的演出,妻子唐初以丧偶式育儿为由要求离婚。乔绍廷满腹委屈,认为晚上回来给孩子掖被子、给孩子买了喜欢的玩具零食放在床头,已经最大可能了尽到了作为父亲的责任。

那么,丧偶式婚姻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吗?

法官 · 解读

《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唐初以丧偶式离婚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会判处离婚。只有达到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且无修复的可能,法院才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假如乔绍廷夫妻确因矛盾不可调和对簿公堂,其妻子要求支付离婚经济补偿,能否获得支持吗?

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剧中,自从乔邵廷成为德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后,他的工作便迈入了高速轨道,无暇顾及家庭。乔邵廷母亲去世后,唐初便承担了更多赡养公公和抚养儿子的责任。

如乔绍廷之妻唐初以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为由要求乔邵廷支付离婚经济补偿,法院经审查认定,唐初确有证据证明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精力、负担较多义务的,那么其诉求有可能获得支持。

03 洗碗工葛平下班后在其任职的酒店门口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剧中,葛平是闽粤阁酒楼的一名洗碗工,某日下班后,葛平在闽粤阁酒楼门口被酒楼的采购车撞伤,经鉴定葛平的伤残等级构成八级伤残。保险公司以涉案车辆年检过期为由拒绝向葛平赔付,闽粤阁酒楼则以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纠纷为由,拒绝了葛平的赔付要求。葛平的代理律师以闽粤阁酒楼工作环境存在潜在危险、存在违规加班等管理漏洞为谈判条件,与闽粤阁酒楼达成和解,最终闽粤阁酒楼赔付葛平40余万元。

法官 · 解读

葛平下班后在任职酒楼问口被撞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剧中,葛平被其工作的闽粤阁酒楼的采购车撞伤,属于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保险公司能以涉案车辆年检过期为由拒绝理赔吗?

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如果闽粤阁酒楼的采购车在投保时已连续多年未按时年检,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并未对该车辆进行审核,也未尽明确的提示、说明义务,导致违反双方签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拒赔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葛平的事故伤害确实因投保车辆未按规定年检导致车辆性能不合格所致,亦不能免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如结合保险合同条款经审查认定属于商业三者险的免赔事由,那么保险公司可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拒绝赔偿。

04 庞老夫妻两份遗嘱的效力顺位,应如何认定呢?

剧中,庞老先生与吴老太太为重组家庭,二老先后故去,留下一套房屋,没想到两家子女各拿出一份遗嘱,要求继承该套房屋。吴老太太子女拿出的遗嘱是二老亲笔书写的,遗嘱载明二老名下遗产由吴老太太大女儿继承。庞家子女则称二老临终前曾写下遗嘱,将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由小儿子庞志东继承所有。两份遗嘱上均有二老的签字和手印,不同的是庞家子女拿出的遗嘱为代书遗嘱,落款处并未载明日期,吴家子女拿出的是自书遗嘱,落款处载明遗嘱日期。

法官 · 解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根据剧情,两边子女所持的遗嘱均为二老所立。在有数份遗嘱均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内容相抵触,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剧中,如果庞家子女所持代书遗嘱和吴家子女所持的自书遗嘱均符合遗嘱有效的要件,庞家子女所持的代书遗嘱的订立时间晚于吴家子女所持自书遗嘱,那么就应以庞家子女所持遗嘱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代书遗嘱需具备相应的法律要件才为有效,即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应当签名,注明年、月、日。

剧中,庞家子女所持有的代书遗嘱未载明签订日期,故该份遗嘱在认定时很有可能因为欠缺代书遗嘱的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就应当以吴家子女所持遗嘱为准,认定该房屋由吴家大女儿继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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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通州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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