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我院下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宋庄人民法庭、漷县人民法庭、张家湾人民法庭、台湖人民法庭、马驹桥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单位性质为审判机关。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51人,实有人数320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1185.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73万元,增长4.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11.9万元,比上年增加276.71万元,增长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89.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922.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507.63万元,比上年增加3016.74万元,增长11.39%,其中:基本支出19357.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项目支出10150.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6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342.88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我院新增诉调对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马驹桥法庭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序推进。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2305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67%;教育支出2.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卫生健康支出1189.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2%;城乡社区支出2043.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2022年度决算23050.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41万元,增长4.72%。其中:
“法院”2022年度决算23050.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41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诉调对接中心信息化建设和台湖法庭开办费。
“教育支出”2022年度决算4.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25万元,下降5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2年度决算4.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2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现场培训减少,年中核减相应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1262.5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3.06万元,下降1.79%。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决算1224.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0.03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按照实际情况发放相关费用。
“抚恤”2022年度决算37.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03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按照实际情况发放相关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度决算1189.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0.42%。其中:
“行政单位事业医疗”2022年度决算1189.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按照实际情况发放相关费用。
5、“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度决算2043.6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902.25万元,下降30.63%。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2年度决算2043.6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902.25万元,下降30.63%。主要原因:台湖法庭、马驹桥法庭新建工程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357.2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7.06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67万元减少41.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统一管理。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7.0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6.82万元减少39.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7.0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6.82万元减少39.76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强化车辆运行维护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控用油、加强保养,保证老旧执勤执法车辆的维护及保养,确保审判用车行驶安全。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9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5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51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477.95万元,比上年增加24.39万元,增加原因:案件量增长人员增多,相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37台,717.9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28.9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表扬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2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我部门涉及的转移支付不予公开。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决算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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