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下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宋庄人民法庭、漷县人民法庭、张家湾人民法庭、台湖人民法庭、马驹桥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351人,实有人数334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聘用人员221人。
离退休人员9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28737.8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7774.59万元增加963.29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新建法庭启用,导致基本经费增长。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214.8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14.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90.73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590.73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932.2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932.28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8737.8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7774.59万元增加963.29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新建法庭启用,导致基本经费增长。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0703.63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04%,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9311.27万元增加1392.36万元,增长7.2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034.2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8463.32万元减少429.07万元,下降5.0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9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95.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统一管理。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93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02.0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62.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62.7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2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预计进行更行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39.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0.2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9.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万元,其他支出2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06.82万元增加32.5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审执业务公务用车指标及车辆,随之公务用车运维费增长。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5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1.7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796.8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7.1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814.1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1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7台,共计717.9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共计672.48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